新疆法制报(记者张蕾 通讯员朱丽燕 张华林报道)近日,乌鲁木齐市民陈伟将租来的车辆抵押给某借贷公司,获利15万元。随后,其因涉嫌诈骗罪被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这是该院今年以来办理的第三起租车人租车后再将车辆抵押的诈骗案。
连日来,记者调查发现,租车流程过于简单,借贷公司不问车辆来源,是造成租车诈骗屡屡得逞的主要原因。
低门槛 低价租好车
2015年9月的一天,急需用钱的陈伟看到某借贷公司的一则广告:“乌鲁木齐唯一一家可以3小时放款的公司,无门槛、无家访、急用钱、找我们,十万的车抵押十万。”
陈伟顿时心生一计:到汽车租赁公司租车抵押贷款。他来到乌市水磨沟区一家汽车租赁公司,苏州园区车子抵押贷款,出示身份证和驾驶证后,交了1万元押金,租了一辆越野车。随后,他联系某借贷公司将车辆抵押,获取15万元贷款,约定1个月后还清贷款,取回车辆。
实际上,陈伟与租赁公司约定的租车期限只有3天,到期后汽车租赁公司多次与其联系未果,便通过事先安装在车上的GPS定位系统找到车辆,之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案件移交检察机关后,办案检察官问陈伟为何选择租车去抵押贷款,他交代:“汽车租赁公司租车手续简单,租车人只需提供身份证和驾驶证,交押金后就可以把车开走。”
租车真的这么容易吗?记者先后走访了乌市4家汽车租赁公司。经了解,办理租车只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复印件和8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押金,就可以把车开走。公司对租车人提供的证件信息仅仅做登记,不会进行真伪鉴定和信用审查。租车合同约定的期限快到时,工作人员才会催缴租赁费,期间汽车租赁公司通常不会询问车辆状况,这是犯罪分子容易得手的原因之一。
据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的负责人介绍,公司出租的每辆车上都装有GPS定位系统,即使联系不到租车人,他们也能追回车辆。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不法分子会破坏或者拆除车上的GPS定位系统,这显然会给追回车辆造成难度。
不问来源 抵押就放贷
“放贷的人不会问车辆来源,只要你抵押,他们就放贷。”另一起同类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阿林称,2017年7月,他从网上租了受害人周兵的一辆商务车,将车辆抵押后进行买卖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去年7月,阿林因资金不足,将租来的一辆7座江淮瑞风商务车抵押给乌市某借贷公司,贷款5万元。
去年8月的一天,周兵接到电话,对方让他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他才得知自己租出去的车被买卖,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从该院今年办理的3起租车抵押诈骗案可以看出,借贷公司均认为,苏州园区全款车抵,有车作抵押,而且双方签订抵押合同时,还签订了逾期买卖委托书,贷款到期可以直接买卖车辆,算是有了“双保险”,所以无需仔细核查借款人的身份和车辆信息。
租车要审核 须防范风险
办案检察官提示,汽车租赁公司应该有风险意识,GPS定位系统不是万能的,在租车前认真审核租车人信息才能从源头上防止被骗,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报警。同时,还要着重提醒承租者没有处分车辆的权利,民间借贷公司取得的租赁车辆属于合同诈骗的赃物,警方可追回并归还所有人,所以借贷公司须认真核查,防止“车财两空”。
新疆金杨律师事务所主任徐映江梳理了租车双方的法律关系,他说,汽车租赁公司在出租车辆时,应在合同中注明车辆行驶证使用性质,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要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苏州园区车抵,特别约定“不得转让、转租、抵押”等条款,苏州园区全款车抵,从根源上杜绝恶意借款人的违法犯罪行为。
徐映江说,苏州园区全款车抵,汽车租赁公司如果未尽到审查义务,可能产生租车人“人间蒸发”或租赁车辆无法正常收回的后果,势必会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如果明知租车人利用租车从事违法行为仍将车出租,则可能构成共犯。如上述案件中,租车人名为租车,实以非法占用车辆为目的,构成合同诈骗罪。
徐映江提醒,借贷公司或二手车车主在接受抵押物时,应当确认抵押物是否为抵押人本人所有,如果明知道抵押物非本人所有还进行抵押和买卖的,将会承担抵押无效或者买卖无效的法律后果。他表示,向借贷公司贷款或者出售他人车辆的人员,大多资金周转困难,无偿还能力,那么抵押无效或者买卖无效的法律后果就是财产返还,车辆返还给所有权人后,借贷公司有可能无法追回贷款。(文中涉案当事人均为化名)